学院各部门:
经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审议,院长办公会批准,李彤等23名学生符合龙建院院字﹝2022﹞47号《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准予转专业(名单见附件),特此公示,公示时间3月13日-17日,凡对下列同学转专业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籍科(A915)或纪检监察处(A1029)反映。
联系电话:学籍科(85915200),纪检监察处(85915511)。
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2022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