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教育厅有关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开展院级教学名师遴选暨国家、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报院级教学名师候选人应为我院在职专任教师(含行政兼课人员)进行遴选。现任校级领导、往届院级教学名师不参加遴选;申报省级教学名师候选人为非国家和往届省级教学名师;申报国家教学名师候选人为非国家人才支持计划其他类别申报者和领军人才。
二、评选条件
申报人应在本校工作1年以上、在聘。候选人选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培养优秀青少年有突出贡献;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师生群众公认;无违反新时代高校、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情况。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6学年(2017—2023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包括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180学时/学年。
三、评选及推荐名额
(一)院级评选名额。根据申报人数确定院级评选名额。
(二)省级推荐名额。推荐2名院级“教学名师”参加省级评选。往届院级教学名师参评本届省级名师推荐工作,与本届教学名师一起排名推荐。
(三)国家推荐名额。往届省级教学名师可以参选,推荐名额不限。
四、申报有关要求
(一)时间安排:根据上级工作时间安排,各系(部)须于3月 9日10:00前报送参评教师材料。
(二)报送材料: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教学名师候选人汇总表,现场教学视频(候选人现场教学录像视频时长20分钟以内,大小500MB左右,格式限定为mp4。宽高比建议为16:9。片头建议包括学校名称、课程名称等信息不超过15秒,片尾建议包括制作单位、录制时间等信息不超过15秒。视频内容建议有解说、字幕、背景音乐等要素。图像要清晰,没有扭曲、晃动、抖动、闪耀等现象。)及支撑材料(支撑材料详见推荐表后附件目录内容)。
教务处
2023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