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部):
为了更好的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规范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学院定于教学周第1-2周进行本学期期初教学检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部)自查
自查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0日
自查对象:学院开设课程全覆盖
自查内容:
1.课程教学日历、课程标准、授课计划的制订及执行情况,教材的编印、教材的质量及使用情况。
2.教室卫生及智慧教室设备运行情况。
3.课程资源建设情况:资源是否充足,单元设计是否合理,课程目标中否有有机融合课程思政目标。
4.教学秩序和教学运行情况,教学纪律的执行情况。
5.教学授课情况:各门课程的课堂教学、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学生自习及完成作业等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及教学效果情况。
6.教师的教学态度、教书育人及学生的学习态度等教风学风情况。
二、学院抽查
抽查时间:2023年2月27日—2023年3月10日
抽查对象:所有在授课程
抽查内容:教师教学常规执行情况、教师课堂管理能力、教育技术和教学资源运用水平、师生互动开展情况,各系(部)自查执行情况。
三、其他
请各系(部)高度重视,合理分配教学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制止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管理等方面的负面现象,避免造成不良影响、不良舆情,并填写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初教学检查表(见附件),于3月15日前交到教务处高教研究室。
教务处
督导办公室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