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系: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22〕26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将依据《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12)和2022年新增补专业清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做好2023年拟招生专业设置与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往年经教育部备案的专业和拟新增专业填报《2023年各系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1);
2.拟新增专业除填写《2023年高职专科拟增设非国控专业汇总表》(附件7)以外还需填写《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备案表》(见附件6),拟增设的专业应符合学校专业群内建设规划;
3.2023年有撤销或停招专业的,需填写《2023年高职(专科)撤销或停招专业汇总表》(见附加10);
4.实施“3+2”贯通培养且在2023年需要转入我院继续培养的,各系应以2年学制备案该专业,且该2年学制专业仅适用于“3+2”贯通培养转段学生。实施“3+2”贯通培养且在2022年需要转入我院继续培养的,各系应以2年学制备案该专业且该2年学制专业仅适用于“3+2”贯通培养转段学生。此类专业按增设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设置非国家控制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备案表》(见附件6);
5.报送材料要求:附件6首页盖上系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附件7、附件10和附件11均需提交系主任签字、盖上系公章后扫描成pdf版及可编辑的word版:
6.报送时间:2022年12月8日前将材料发送到教务处李爽内网邮箱。
教务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