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办法

时间: 2021-08-05 作者:教务处 点击:

    为贯彻并落实学院教学工作中的中心地位,突出专科职业教育的主体和基础地位,保证教学质量,学院要求尽可能地使用,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先进的、高质量的能适合高职高专学生解决就业指导作用的新教材,防止低水平重复编写或质量低劣,陈旧落后的教材进入课堂。现根据我院当前具体情况,提出高职高专教材选用办法,各教学单位与任课教师,要按照本办法原则与要求选用教材。教材供应部门要组织好教材的选用与征订工作。
    一、选用教材的基本原则   
    l、优先选用“面向21世纪”课程的教材,十一五重点教材和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的教材。
    2、优先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新教材。
    3、优先选用省部级、国家级获奖教材。
    4、优先选用适合高职高专,具有特色的,切合职业教育的新教材。
    5、必要时也可选用本院教师编写的具有职业教育特色的高水平教材。 
    上述原则的优先级别详见教材征订附录
    二、选用教材的基本方法  
    1、各门课程在选用教材时,要根据基本原则的优先级别顺序选用。
    2、在一些教材更新较快的专业,按国家要求理工、财经类、政法类专业,选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比率要达到或超过50%。
    3、各门课程选用的教材,由任课主讲教师提出,经系主任或教研室主任同意后,方可选用。教材科也可提出选用计划。
    4、外语、计算机等面向全院的公共、基础课教材,要广泛征求全体任课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由教研室、系主任同意后,报教务处批准后方可选用。
    5、凡选用学院自编教材,特别是任课教师主编或参编的教材,须经主管教学院长审核后,方可选用,并经教材科统一发放给学生。
    6、任课教师应向学生推荐教学参考书或辅助教材,但不得通过教材科或其他方式强行要求学生购买,增加学生的经济负担,必须选用的参考书或辅助教材,也要经教务处审核同意,通过教材科向学生发放。
    7、需要印发给学生的讲义,教学参考资料、辅助教材等,必须统一由教务处教材科组织印刷和发行,教师本人不得自行印刷。
    8、按照有关规定,严格选用“两课”及其他思想政治性较强课程的教材,严防不健康的教材进入课堂。
    9、各教学单位严格把好教材质量关,教务处要定期对教材选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10、教材科要在每学期教材发放结束后,要及时清点库存,为下学期教材预定做好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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