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学院专升本有关规定

时间: 2021-08-05 作者:教务处 点击:

 为鼓励我院学生锐意进取,继续深造,为国家和我省培养更多的本科层次专门人才,现将我院专升本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名额:
    各专业报名名额由每年省教育厅规定比例确定;
(二)专升本学生报名条件:
    l、必须是专科层次学生,
   2、必须是三年制专科或五年制专科应届毕业生;
   3、政治思想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
   4、视报名情况确定其他条件。
(三)报名费:
   按教育厅要求执行。
二、考试
   按教育厅要求时间进行。
三、学籍管理
    l、已确定升入本科院校学习的学生,照常颁发专科毕业证书,并在毕业生离校时办理离校手续;
    2、学籍档案、户口由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相应的部门办理,带到考入的本科院校;
    3、成绩单、录检表复印件由专升本学生到教务处学籍科领取并带到已考入的本科院校。附则: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属于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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