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教室管理办法

时间: 2021-08-05 作者:教务处 点击:

    为保证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建设良好的育人环境,规范教室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关于院内使用教室
学院各系正在使用的教室,均由教务处代为管理,具有支配权和调整权。
1、教务处有权根据各系学生人数或使用情况,调整各系使用的教室数量和具体位置。
2、各系所使用的专用教室未经学院和教务处同意,不得改为它用。
3、专业教室必须贴有明确的卫生制度,安全、防火制度,必须设有值日表。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和条例履行责任。
4、各系必须制定检查制度,要按规定检查专用教室的使用情况,并详细记录。
5、教室内不准张贴、悬挂与教学和学生管理无关的任何物品。
6、保持教室内墙壁整洁,不准在墙壁上随意钉钉子及胡乱涂写。
7、应保持室内各类用品的完好,不准出现在桌椅上写、画、刻现象,不准随意把教室内桌椅搬出,如教室设备因自然损坏影响教学时,应与教室管理科联系解决。
8、上课时间不准在教室内播放录音机等音响设备,课余时间不准在教室内大声喧哗和打闹。
9、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在教室内搞聚餐或文艺活动。
10、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加管理电器使用,严防火灾隐患。
11、学院将不定期的对专用教室进行检查,对于达不到要求的将给予处罚。
12、对于损坏教室内公物,影响正常教学运行的学生,除按规定赔偿外,还要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13、对于毕业班教室,在毕业前由教室管理科对班级备品进行验收,如有损坏则需所在班级进行相应赔偿。
二、关于多媒体教室管理
1、凡是在多媒体教室上课的教师,应提前10分钟到教室管理科领取多媒体设备钥匙,并于下课后10分钟内,将钥匙归还给教室管理科,以保证其他教师使用。
2、凡在晚间使用多媒体合堂教室(包括周六、周日)的教师,必须在次日(或周一)早晨7:50前,将多媒体设备钥匙归还给教室管理科,以免影响次日正常授课。
3、凡借用多媒体合堂教室(课表安排上课时间除外),必须于使用前一天(特殊情况除外)到教室管理科登记,落实借用的合堂教室号,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占用合堂教室。
4、借用多媒体合堂教室的单位或部门,应要求所属人员爱护室内各种备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
三、关于院外借用教室
1、凡院外人员借用我院教室,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到学院办公室审批同意,经保卫处办理出入证后,方可到教务处办理使用手续。
2、院外单位使用我院教室应交纳使用费,其中,大教室每小时60元;中教室每小时40元;小教室每小时20元。
3、外单位使用我院教室必须遵守我院上述有关规定,同时只限于教室附近活动,不得到处游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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