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院长、主管教学副院长的领导下,主持教务处的全面工作。
2、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结合学院实际情况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3、根据学院年度计划要求,制定本处的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组织实施及总结工作,推进工作计划任务的逐项落实。
4、认真审阅并及时处理各类报告、文件和报表,及时向院长反映全院教学情况,当好领导参谋。
5、及时了解全院教学情况,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调查研究,听取意见,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根据学院实际,提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学内容和方法、考试方法改革的意见和措施,推进学院教育教学改革。
6、定期召开处长办公会和教务会议,部署工作,交流情况,总结经验;检查处内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负责处内人事安排、调动及职工年度考核、奖惩工作。
8、负责全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全处同志的学习、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注意调动全处干部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9、完成上级和院长交办的其他工作。